不曉得為什麼,打完了沒劇透版的推薦文以後,正式要寫心得卻感到犯難。
吐維的文,因為我以前有超過十年的時間不太看書,所以我不記得以前有沒有看過,姑且算是沒有的話,我應該是從《查無此人,請勿再寄》開始追的,當時就很喜歡吐維的敘事方式,雖然我不常看推理或刑偵,但我很喜歡誤導跟反轉,像是神魔布袋戲經典的三檔(google內容會失去被作弄以及被誤導的樂趣的),吐維的文,無論是《查無此人》還是後來的《孟婆想談戀愛》都是走偏懸疑路線的。
不同於《查無此人》的清水曖昧,也不同於《孟婆》的各種車,《禮儀社與Drusa》這本超乎我的期待,我原本只是把他當一般BL小說讀,而且封底的簡介又充滿肉慾感,所以我沒有多想,否則一般來說這般直接開車的文案,我應該不會看。
會購入閱讀,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之前追文的經驗,確定吐維的文筆和邏輯都是我很喜歡的。
而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無論是禮儀社還是山上部落的事情,吐維寫來,都宛如親歷,顯然做了相當的功課,而不是單純覺得有趣就不管不顧地隨興去寫(我在說我自己,我寫文不太考據),兩位男主角的談吐都十分符合他們的背景環境,作者行文也特意將句式和用語簡單化,和之前看過的兩篇文的文風不同,可以說是為了這個題材費了相當多的心力,去寫得更加貼合現實,而非天馬行空(像是我不太想指名道姓的某本引發地域戰爭的小說,就很顯然是外地人寫的)。
禮儀社的事情,我只接觸過《出境事務所》,而部落文學,我也總感覺疏離彆扭,所以幾乎沒有主動接觸過(更別提我原先看的書就大多是輕小說和漫畫,未必和文學沾邊),讀高中時的原住民同學,不太懂族語,功課也好,長相不同於大家想像中的原住民那般南島風情,膚色白皙且五官精緻如嬌小的洋娃娃,所以在父親帶我們去參加一些部落小學裡辦的晚會和市集之前,我並不曉得山上的原住民該是什麼樣貌。
雖然我外語天賦和記性是真的不行,所以書中的族語,只要不註釋,我就只能靠猜了,不過大概類比起來,近似於在外國的時候,無論自己的外文如何,真正毫無思考而情緒澎湃的時候,是會直接說出母語的。(舉個粗魯一點的例子,英美人士會說oops、台灣人會說幹,這樣)
所以有的地方使用族語,並不會給人像是作者在炫耀外語能力的那種出戲感,反而很貼切劇情行進。
而我一直無法準確發音的Drusa,說漢語時那種一頓一頓的的方式,就讓我想到,大概我說英文的時候,別人眼中的我也是這樣。
雖然,嗯,在番外篇中,我的猜測得到證實,Drusa他發訊息的時候,是故意讓利冠翰尷尬臉紅而選擇簡略用詞與錯字的。
真是過分的男人,說什麼山上人不騙人喔,不知道能不能說是男人的嘴騙人的鬼。
講到談戀愛的部分,雖然簡介寫得好像主體是談戀愛一樣,不過他們陳述戀愛的進展方式,並不是言情裡常見的一見鍾情或者經過與自己反覆辯論後才定調的喜歡,而是在觸碰的時候,自然而然就知道,自己喜歡這個人。
不需要解釋是因為他從小與自己青梅竹馬或者是因為他們度過的生離死別與暗夜安慰,喜歡很單純,不需要理由。
所以雖然說Drusa忽然撲上去咬咬摸摸親親的時候,我心裡想著這真不耽美啊,不過也許男人之間談戀愛就是這麼直接吧。
總之其實是很純情的小朋友CP,開車篇幅也不多,更沒簡介那麼露骨。
文中我記憶較為深刻的,其實反而是牧師。
戀童癖跟同性戀的性取向並沒有完全重疊,牧師對自身性向的壓抑,並不能對他性侵兒童的犯行除罪。而這樣關乎名譽道德的罪刑,如果是在較小、較緊密的團體裡,更可能被遮掩,正如文中所說,熟人犯案眾所皆知,卻也都緘口不言,不只是部落間、家族裡、宗教內部等,都有這樣的狀況,如我一直沒勇氣去看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或是神父與牧師亵童。
幾年前噗浪上有個偷偷說,匿名調查了近親性侵,數量之多,令人咋舌。
其實強暴就是強暴,沒有第二句話的。
比如之前的夏夕夏景,就有這樣的論點:這不是什麼情慾流動,怎麼會有人從一個吐得全身都是的人身上收到性吸引力呢?其實不是喜歡與否的問題,是因為對方好下手而已,是因為對方身處弱勢而已。
看到這種案例,我總是胸口發悶想吐,弱勢是相對的,但總有人為了自身利益無限上綱。
誠如當初同性婚姻尚且不合法的時候,有人公開說:既然弱勢的同性戀婚姻可能過,那接下來是不是輪到更為弱勢的近親結婚與童婚?
不過要是我再說下去,恐怕連原住民女同性戀的弱勢跟女權自助餐都要討論下去了,這就完全偏離了主題。
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性教育與性平教育推廣,讓孩子從小就知道什麼事情是不應該的、是不可以忍受的,與其仰賴別人(大人或者其他相對強勢者)的克制、自覺以及道德觀等,不如自己保護自己更為實際且低風險。
我不曉得為什麼很多人喜歡把戀童癖和同性戀混為一談,但正是這種觀念混淆,導致Drusa在明白自己的心意時,感到罪惡與牴觸。
男生喜歡男生是不可以的,是錯的。這樣的想法也是受到家長影響而來。
從利冠翰的母親說讓他不要在牧師家過夜時,我就猜到大概是這件事了,只是沒想到他連自己大兒子都沒放過,或許Drusa原本也會是下一個Ita。
要是Drusa或利冠翰也成了直接受害者,他們的戀情恐怕無法這樣明朗順利。
利冠翰去外地讀書的時候,發現山下的人跟山上人的生死觀相當不同,這也許就是為什麼,故事的最後,山上部落發展了觀光與基礎建設,生命的貴賤是建構出來的,一個人的死亡是容易或艱難,並不表示本就應該如此,所以開發和保留生態之間很難有真正的平衡。
當歐美等已開發國家開始倡導環保減碳,中國或俄羅斯等其他發展中國家,也會認為,已開發國家先拿走了利益,卻不讓他們使用相同方法獲利,並不公平。
原住民該是什麼樣貌?
是隨手就能拿出觀光伴手禮呢?是唱歌好聽、運動全能呢?是很會喝酒呢?
即便刻板印象並不會輕易解除,不過Drusa也沒打算去改變,而是順著刻板印象,如此也不會造成尷尬。
小時候的動畫、卡通等媒材,經常宣揚勇於面對與打破窠臼等信念,只是隨著年歲,看多了人們與世界的樣貌,為了免去麻煩與挫折,選擇相對圓融輕易的路,這是我們稱為的長大。
利冠翰與Drusa的這條主線,也是成長的經歷,青澀與兩小無猜的地方,讓我想起阿糜的《一狗》(個人誌原名:《哇!老鷹》),在斑駁與荊棘中成長,彼此相伴,這是細水長流的愛情樣貌。
不需要刻意去承諾一輩子以及永遠,只說,他們會在一起很久、很久。
哎呀打得有點多了,其實我本來最想說的沒寫耶。
對,我又站錯攻受啦,關愛我吧。(面無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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